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
一、政策名称
《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湘财教〔2015〕48号)
二、政策类别
《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 - 申报型政策
三、政策要点
(1)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。
(2)通过专利合作条约(PCT)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,在国外完成国家(地区)公布或正式获得授权的,每件每国家(地区)资助1万元,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。
(3)每年从全省有效发明专利中择优评定1000件左右专利作为重点发明专利,按其上年实际交缴的发明专利维持费50%予以资助,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。
(4)全省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当年的专利申请与上年度同期相比,每增加1件补助200元。每年择优补助不多于40个重点企业,且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倾斜。
(5)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,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一定额度给予评估费补贴。补贴标准为:
①贷款额度在50(含50万元)-100万元以下的(含100万元),补贴1万元;
②贷款额度在100(不含100万元)-300万元的(含300万元),补贴3万元;
③贷款额度在300(不含300万元)-500万元的(含500万元),补贴5万元;
④贷款额度在500(不合500万元)-1000万元的(含1000万元),补贴8万元。
⑤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,补贴10万元。
四、咨询流程
五、联系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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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政策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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