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株洲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
2018-10-16 08:38:38浏览次数:142
株经信发〔2018〕78号
各县市区经科信局(产业发展局)、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关于促进株洲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株经信发〔2018〕67号)和《关于印发<株洲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株经信发〔2018〕66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要求,决定开展2018年株洲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认定及数量
1、申报企业应符合《办法》第七、八、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,并按照《办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提交《株洲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》等申报材料至企业属地经科信局,由属地经信部门按照本通知“申报流程”要求受理。
2、推荐数量实行总量控制,各县市区经科信局推荐2-3家。
二、申报流程
1、各县市区经科信局负责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、审查和核实,并向株洲市经信委行文集中推荐。
2、株洲市经信委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现场复核,申报企业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和现场复核工作。
3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报材料应为一式两份(纸质版及电子版),集中报送株洲市经信委(政策法规科)。
三、工作要求
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、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、加快制造强市建设的重要手段。各县市区经科信局应充分认识申报认定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按照通知要求,广泛宣传、全面动员、积极组织、严格遴选、缜密审查,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、可靠性,保质保量完成申报认定工作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 刘生家
电话传真:0731-2868-1013 13367417389
邮箱地址:13367417389@qq.com
附件:申报材料清单
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8年10月8日